教友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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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有雙重生命,教友嬰兒出生後,應在數週內,儘快領受洗禮,成為天主的兒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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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童到達識別年齡,父母應教授教會道理,並參加主日學,預備領受堅振聖事,和告解聖事,並初領聖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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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星期日及教會規定節日,教友應參與彌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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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年滿14歲的教友,每週五為紀念耶穌受難,應守小齋,禁食肉類;除非因為病弱、重工、旅行或與他人共同用膳者等,可免守小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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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年滿18歲到滿59歲的教友,應守大齋。在聖灰禮儀日及耶穌受難日,應守大齋及小齋。免守大齋的理由和小齋同。大齋一天只吃一頓飽飯,早晚餐酌量減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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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友結婚,是一件聖事,應儘早和本堂神父聯絡。如果對象非天主教徒,更應先得到寬免,並再教理上作準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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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裡有病人,應告知本堂神父,嚴重時要請神父為之施行傅油聖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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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友搬家,應通知本堂神父,搬家所到之處,也應向本堂神父報到。
<聖體聖事>
『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:人除非由水和聖神而生,不能進入天主的國』(若三5)。
嬰兒洗禮須知:出生於教友家庭的嬰兒,父母有責任儘快到堂區安排,給他(她)受洗。
成人領洗須知:成人在領洗前不但要積極研習教理,而且要開始實習信仰生活。
<堅振聖事>
是主耶穌基督親定的聖事,它賦予人聖事的德能,使人「堅」強不怕外力的攻擊,「振」作精神,克服困難,負起傳揚福音的使命。
『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:「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,不喝祂的血,在你們內,便沒有生命。誰吃我的肉,並喝我的血,必得永生,在末日,我且要叫他復活」』(若六53-54)。
<聖體聖事>
耶穌在最後晚餐時建立的,祂使自己真正臨現於餅和酒形態內,成為信友的食糧。使凡領受這聖體聖事的人,彼此成為兄弟姐妹,在基督內彼此結合,達到與主與人共融的至高境界。
<和好聖事>
『你們領受聖神罷!你們赦罪誰人罪,就給誰的赦免;你們存留誰的,就給誰存留』(若廿23)。這是耶穌親自立的。祂在升天前將赦罪的權柄交給了教會,使教會能繼續耶穌去尋覓罪人、領導罪人回歸父家的工作。若我們因罪遠離了天主,我們可藉這聖事與天主及教會重新修好,獲得罪的赦免。
<傅油聖事>
是耶穌特別關心病弱、衰老和臨終的人而立的。使領受此聖事的人得到恩寵和力量,在病中常能保持內心的平安,不失忍耐,一心依靠天主的照顧。因此,病者的親友有責任通知神父,使患病的教友儘快領受。
<聖秩聖事>
聖秩〈神品〉是主耶穌基督以特殊方式授給人神聖的權力,繼續祂的訓誨、聖化及服務天主子民的使命。神品以外還有修士的聖召;聖召是天主給祂的教會之恩賜。『莊稼固多,工人卻少,所以你們應當求莊稼的主人派遣工人來收他的莊稼』(瑪九37-38)。
<婚姻聖事>
『他們不是兩個,而是一體了。為此,凡天主所結合的,人不可拆散』(瑪十九6)。
是男女二人在基督的愛內,自由地將自己交給對方,願意共同勉力度一個更圓滿的基督徒生活;並在二人的相愛中,傳宗接代,負起教養子女的職責。
天主教教友需在婚前6個月向本堂神父提出申請,以利安排婚前輔導課程及婚配相關事宜。
<殯葬事宜>
1. 立即通知亡者生前所居住的堂區主任司鐸,並與其商量有關亡者的身後世。
2. 攜同戶政事務所發給的「死亡登記證書」,連同死者「領洗證明書」向堂區神父申請安葬「天主教聖山墳場安葬許可」。
3. 與神父商量可能安葬之日期和時間,以便神父安排舉行天主教殯葬儀式。
<大小齋的規則>:第一是彌補罪過;第二是促進教友皈依基督的心愈益成長,引導教友思想像基督,行動肖似基督。
守齋的用意是:教會規定凡已足14歲的教友,在每年的聖灰禮儀及聖週內星期五紀念基督聖死日,應守小齋,即在那兩天放棄取用熱血動物的肉類食物。小齋
大齋:教會要求年齡已滿18至59歲的教友在每年的聖灰禮儀及聖週內星期五紀念基督聖死日,應守小齋外,還要守大齋,即在那兩天只可飽食一餐,其他兩餐只可進食少許食物,其餘時間可飲流質飲品,但不能進食其他食物〈藥物除外〉。此外,在四旬期內,可每天參與彌撒、朝拜聖體或拜苦路。
<彌撒獻儀>
請神父在獻彌撒時,為自己的意向〈包括為煉靈、求恩、謝恩等〉祈求天主,並為此奉上多少獻儀以支持教會的經費,也是教會的傳統。
<搬遷>
使堂區的教友戶籍紀錄常新,教友搬遷必須通知原來所居住堂區之神父,並到新遷入的堂區登記。